2016年6月2日白日班追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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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事奉的根據~祭壇的火
這一篇信息和我們之前〈排組負責訓練〉提到火熱的靈,不謀而合。祭壇的火,在理解上對我們並不困難;重要的是我們的事奉到底有沒有火?
綱目:
壹、神乃是烈火
貮、人對神一切的事奉,都必須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(位置很重要)
參、我們絕不可用凡火事奉神,乃要用祭壇上的火(火的性質很重要)
肆、我們若要事奉神,就不可消滅那靈,還要將我們的靈裡神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,並要靈裡火熱
壹、神乃是烈火
一、作為那焚燒者,神是聖別的;聖別是他的性情,凡與他聖別性情不符的,他這烈火就要燒盡。
二、在但以理七章九至十節,主的寶座乃是火焰,其輪乃是烈火,從他面前有火河流出;這裡的火,指明神是絕對公義,全然聖別的。
三、主耶穌來要把火丟在地上
1、基督神性的榮耀得以釋放出來,乃是把火丟在地上。(主耶穌成為一個人在地上,他其實是受限制的。他必須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,就是丟在地上,才能使他的榮耀得以釋放出來。)
2、這火乃指屬靈生命的衝力,出於主所釋放的神聖生命。
四、神的七靈是寶座前的七盞火燈,這些火燈是為著執行神的行政。
五、在荊棘中焚燒的火焰乃是三一神,就是復活的神。
六、神的話是火,焚燒我們和我們所信靠的許多事物。
七、那些有心願事奉神的人,必須認識神是焚燒並加力的烈火;當神來到地上時,火也來到地上;當神進到人裡面時,火也進到人裡面,在人裡面焚燒。
八、燔祭壇上焚燒的火是從天上降下來的。
W1
"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。"
-希伯來書 12:29-
基督神性的榮耀得以釋放出來,乃是把火丟在地上,在路加十二章四十九節,他說,「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,若是已經𤏸起來,那是我所願意的。」這火乃指屬靈生命的衝力,出於主所釋放的神聖生命。
從他復活那時起,就有一把火在地上燒,這火從耶路撒冷燒起,經過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,蔓延到地極。今天這火在全地~在美國、俄國、羅馬尼亞、波蘭、巴西、非洲、澳洲、紐西蘭~一直在焚燒。
"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"
-使徒行傳 1:8-
已過主日晚上和蔡弟兄交通到:凱恩在瑞士,由學生的身分,要轉換成工作的身分。他有負擔要在歐洲開展。但工作的簽證申請是不容易下來的。這需要身體的代禱。
另外,在日本福岡服事的戎俊義弟兄夫婦,因著熊本大地震救災的過程,被告洋狀~瀆職。是主差遣他去的,主就必須安定他的心。我們也需要為他們禱告。
W2
"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燒盡了壇上的燔祭和脂油;眾民一見,就都歡呼,面伏於地。"
-利未記 9:24-
"火要在壇上一直不斷的燒著,不可熄滅。"
-利未記 6:13-
你要事奉神嗎?請記得我們的神是烈火,他來到地上,就是火到地上來。他出去就是火出去。他進到人裡面,就是火進到人裡面。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這個感覺,神的生命一進到我們裡面,就在我們裡面燒。燒輕燒重雖然有分別,但是沒有一個不被燒的。神不是冰塊,不是冰冷的;神乃是火,是熱力,是焚燒的。當神臨到誰身上,誰身上就焚燒起來;神進到誰裡頭,誰裡頭就焚燒起來。你要親近神嗎?你定規被神所燒。神是烈火,祂的眼睛像火焰,碰著祂的,他都要燒。
(1960年我媽媽得救,那時她身體非常的軟弱,沒有什麼信心。但張師母告訴她說:先信再說。我母親每聚一次會,每次都深深受到吸引,然後身體也就越來越好了。
我們常常覺得出不起代價,是因為我們沒有被焚燒。)
在外院子裡祭壇上的焚燒的火,是從天上降下來的,這火從天上降下以後,就在祭壇上不斷地焚燒。
這火是主來丟在地上的,這火也就是福音,能叫你事奉,叫你受逼迫,叫你捨命。火在個人方面完全看奉獻,奉獻在祭壇上有多少,火燒就有多大。若奉獻不夠,火就不𤏸,所以我們的奉獻不能有所保留。
(對主有保留,就會導致我們不冷不熱,不死不活。在啟示錄裡面提到:"我知道你的行為,你也不冷也不熱;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。"
-啟示錄 3:15-
今天你是要作有火的基督徒,能夠痛快,就必須完全的交出;如果你是要做個熄火的基督徒,那麼你會非常的難受。
奉獻決定你的火有多少。
天上的火只能因著燔祭降下來,光有祭壇不夠,還必須在祭壇上擺上燔祭才可以。把燔祭牲殺了、剝了、切了、洗了,然後擺在祭壇上,天上的火才降下來。神要他們藉著這個火,到他面前事奉。他們到神面前燒香,就是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,而他們燒香所用的火乃是取自祭壇上的火。這就給我們看見,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,都必須源於燔祭壇上的火,都必須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。人不能使用這個火之外的任何熱力。以色列人在神面前的事奉,每一步,每一點,都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。
補充本詩歌339
主,保守我心
D大調4/4
1
主,你保守我心永真誠,
絕不稍退後,
時見你面容。
一心單純、清潔,
只願面見你;
一心只愛你,
只寶貝你自己。
(副)
你愛困迫,
我願奉獻我所有;
你愛吸引,
我心全向你倚投。
哦,何等權利,
能將自己給你!
主,我愛你!親愛主!
我只願深愛你。
2
主,使我愛向著你焚燒,
從來不熄滅,
火熱不減少。
深願這愛向你,
一生都顯耀;
新鮮如當日,
初嘗你的上好。
(副)
你愛困迫,
我願奉獻我所有;
你愛吸引,
我心全向你倚投。
哦,何等權利,
能將自己給你!
主,我愛你!親愛主!
我只願深愛你。
3
主,得著我一生獻給你,
縱有命成千,
歸你也願意。
無何保留為己,
一切全為你;
我命、我一生,
愛主,願都為你。
(副)
你愛困迫,
我願奉獻我所有;
你愛吸引,
我心全向你倚投。
哦,何等權利,
能將自己給你!
主,我愛你!親愛主!
我只願深愛你。
(事奉主最要命的點就是裡面沒有火!裡面有火,我們的事奉才有價值。如果裡面沒有火,我們就只能在責任和經驗中來服事,這樣的服事,是沒有價值的。)
今天我們已經找到病因了~裡面沒有火!
那麼那要如何才能有火呢?關鍵就在於我們的奉獻。
我們的奉獻不是口頭說一說而已,乃是完全毫無保留的,把自己交出來。要~殺了、剝了、切了、洗了。什麼時候我們也有所保留的時候,什麼時候就有隔閡。
我們需要發動聖靈的引擎,不是苦哈哈的在用手推車。只要發動聖靈的引擎,不僅不用手腳發軟,他還能載你往前。也就有使徒行傳的光景。
W3
"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,若是已經著起來,那是我所願意的。"
-路加福音 12:49-
"殷勤不可懶惰,要靈裏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"
-羅馬書 12:11-
新約的事奉的熱力和動力不是出自人,不是出自那些加利利的漁夫,而是出自天上的火,乃是天上的火降下來燒在人身上,燒在那些加利利漁夫身上,做了他們裡面的熱力,做了他們的動力;因此從五旬節那天起,他們就能站起來,替神說話,傳揚福音,拯救罪人,設立召會。這些工作的能力,一點都不是出自於他們自己,那個能力的源頭是出於天,出於從天上降下來的火。
(加利利的漁夫,他們沒有什麼知識,他們甚至也很軟弱。彼得還曾三次否認主,禱告的時候也打瞌睡,但在五旬節過後,他們有從天上降下來的火,一切就不一樣了。
若是連這樣軟弱的彼得,他們都有機會。那麼我們受的教育比他們更高,我們更有機會。神可以用彼得,今天你、我,如果有火降下來,我們也可以被神使用。我們千萬不要說:我就是這個樣子,你想怎麼樣?)
在那個時候,在耶路撒冷眾多的人口中,為什麼天上的火只燒他們這一百二十人,而不燒別人?乃因為只有他們是在燔祭壇上;聖靈的火只降在燔祭壇上。那個火乃是悅納的火,是拯救的火。這個火乃是燒在那些愛神、把自己獻給神,肯捨棄一切的人身上。是燒在那些甘願自己被殺、被破碎、肯把自己擺在神手裡的人身上。神的火燒在這樣的人身上,他們從這個燒裡,就生出一個事奉。
事奉,乃是必須是神來了,經過人,藉著人而事奉。這才有屬靈的價值,才蒙神悅納,因此這裡有一個祭壇,神就呼召那些愛他,要滿足他心意的人,把自己獻在這個祭壇上。
這就是神所要的事奉,試想一塊鐵擺在火裡燒的光景,這塊鐵好像是被火呑吃了,但同時火也燒到鐵裡面了,這個時候你把鐵從火裡拿出來,這塊鐵是和火同樣的紅,因為火燒到鐵裡面去了,這時你把這塊鐵擺在哪裡,哪裡就燒起來。火和鐵,鐵與火二者成為一個了。這就是基督徒的事奉,這就是基督徒的工作。
真正基督徒的事奉,都不是出於人的,乃是出於神,而經過人的。神的原則不是勉強人讓他經過,神不做拉夫的工作,神是把一個祭壇擺在這裡,凡願意的人,凡愛他的人,都可以甘心前來,對付自己,破碎自己,把自己沒有條件的擺在這個祭壇上,對神說「神啊,我在這裡,我只求能滿足你的需要。」你若是這樣誠心的獻上自己,天上的火就會燒到你身上。
新歌訟詠25
主阿我在這裏
D大調 3/4
1
天上堆滿神的工作,
地上需要何其多,
基督為神的旨意忙著,
罪人許多仍飢渴;
主阿!我在這裏,
請差遣我,
不要將我放過;
何等喜樂,
我願與你配合無隔,
我的所有為你全捨。
2
誰肯答應主的差派,
欣然與祂同擔待,
前去作主活水運河,
與人同享救恩樂;
主阿!我在這裏,
求得著我,
作你經營同夥;
憑主而活,
為愛堅定持續工作,
但求新路生根結果。
實在是主的愛困迫我,我們要用什麼答應主的呼召呢?就是把自己給主。讓主在我們身上,燒出一個事奉,我們的人生就有價值。我們要抓住僅剩的餘生,好好燒出人生的價值。寧可愛過了頭,你人生的價值不一樣。
w4
祭壇就是十字架。這個火燒只根據一個根基,就是有人把自己擺在祭壇上。
若是弟兄姊妹肯禱告中,接受十字架的死到自己身上,不顧念自己,不愛惜自己,不體貼自己,只願滿足神的心意,他們就能夠蒙到莫大的恩典,就有神的聖火燒在他們身上。
(很多時候我們太顧念自己,而有所保留,然而火就沒了。)
(請記得如何經歷十字架?答案就是:不顧念自己,不愛惜自己,不體貼自己,只願滿足神的心意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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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燒盡了壇上的燔祭和脂油;眾民一見,就都歡呼,面伏於地。"
-利未記 9:24-
"火要在壇上一直不斷的燒著,不可熄滅。"
-利未記 6:13-
"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。"
-利未記 10:1-
凡火就是要在神的事情裡用己的方法,藉著己的智慧,貫徹己的主張。凡火不僅不會得著神悅納我們事奉的香,並且要使我們死在神面前。
神不只注意有沒有火,神乃是注意火的性質。
(事奉主首先必須要注意有沒有火?其次,這火必須是從神來的。要懂得分辨是否為凡火。
在此,有些人可能會有些矛盾和害怕,認為事奉一不小心就會被燒死,那麼乾脆不要事奉。到底要如何分辨是凡火呢?這可能會給有些人帶來困擾,覺得綁手綁腳的。
此時,我們要注意,不要太落在分析的裡面。所有的事奉我們必須要擺在身體的交通中,接受身體的平衡與身體的檢驗。
當你一交通出來,大家覺得不合適。也許你是為著神,但是存心跟動機是必須被煉淨。如果你的心裡會冒火,會覺得受傷,或感覺被藐視,那麼這就是凡火。
身體是最好的平衡機制。學者把自己擺在身體的交通中。接受身體的檢驗,這會使我們蒙保守。
今天早上,我和弟兄們交通:要來的端午節,週四,白天班追求是否暫停?後來大家都阿們!
我想要說的是:弟兄〈會阿門〉是一回事;但我們〈要交通〉是另一回事。
當我們在身體裡,身體裡有一種火,會燒掉我們天然的火。
有時候我們要學習等候,我們交通出來,如果身體覺得不穩妥,這對我們乃是一種保護機制。我們所需要的就是一直活在與神正確的關係裡。
今天我們的工程是否經得起試驗?如果我們經不起身體的試驗,將來主來的時候,我們也經不起試驗。
在配搭中,這火常常來試驗我們的工程。我再說:出於人意、出於己見這樣的事奉,是沒有價值的。有時候我們的意見不能太堅持,需要學習放下,讓主有路。
w6
"為這緣故,我題醒你,將那藉我按手,在你裏面神的恩賜,再如火挑旺起來。"
-提摩太後書 1:6-
(這裡的恩賜是指著〈靈〉)
保羅這樣寫,是要在提摩太為著主,而可能因保羅的被囚,和眾召會墮落的光景,以致衰弱的職事上,鼓勵並加強他。這裡保羅似乎對提摩太說,「提摩太呀,我囑咐你將那在你裡面神的恩賜,再如火挑旺起來。
你若要將你的靈挑旺起來,必須敞開口、敞開心、敞開靈。你必須敞開你全人的這三層。你必須用口說,「哦!主耶穌」但你還必須加深的用口、用心來說:「哦!主耶穌。」然後你還必須更深的用口、用心、用靈來說:「哦!主耶穌。」這是從深處敞開你的靈,火就會燒起來。
我們的身體必須獻上,我們的魂必須變化,我們的靈必須藉著接觸主而火熱。
事奉的根據:
第一個要有火。
第二個要奉獻。
第三個要分辨凡火。
第四個要如火挑旺起來。
事奉神不是一件小事,這乃是神驗中我們、憐憫我們。是神給我們的權利和地位。上一週我們講事奉必須要是出於神。這一週講到事奉神的根據乃是祭壇上的火。
這祭壇上的火,讓我們能夠奉獻,能夠傳福音,能夠挑旺深處的恩賜,也能夠遠離惡事。其中最關鍵的乃是奉獻。
凡火和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火,如何分辨呢?有兩個很重要的點:1、敬畏神。2、懼怕~怕有自己、怕得罪神。因為這樣的懼怕,我們就需要把自己擺在身體的交通中,得著平衡的機制、檢驗。
靈,是最初階的恩賜。一旦挑旺起來之後其他的功能,也都跟著得著發展:有的傳福音,有的做使徒,有的做教師⋯⋯。這些都是神賜給召會的祝福。
補充本詩歌108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
(英1113)
降E大調4/4
1
如今三一神
已住在我裏面,
祂是奇妙之靈在我裏。
我已與主調和
聯成為一靈,
祂是生命之靈在我裏。
(副)
哦,祂是
奇妙之靈住我裏,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如今神在子裏,
子就是那靈─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2
『阿爸父』我今
從深處呼喊你,
喊自奇妙之靈在我裏;
也就是子之靈
向父神呼喊,
祂是生命之靈在我裏。
(副)
哦,祂是
奇妙之靈住我裏,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如今神在子裏,
子就是那靈─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3
如今主耶穌基督
住在我裏,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;
祂已經過變化,
我可享受祂,
祂是生命之靈住我裏。
(副)
哦,祂是
奇妙之靈住我裏,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如今神在子裏,
子就是那靈─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4
如今那實際之靈
已經來到,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;
今基督的一切,
明亮又實際,
藉著生命之靈住我裏。
(副)
哦,祂是
奇妙之靈住我裏,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如今神在子裏,
子就是那靈─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5
我願常挑旺
這深處的恩賜,
這是奇妙之靈住我裏;
喊『哦!主耶穌,』
這使我靈跳躍,
因著生命之靈在我裏。
(副)
哦,祂是
奇妙之靈住我裏,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如今神在子裏,
子就是那靈─
祂是奇妙之靈住我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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